壹、目的
為鼓勵社區、學校及社團多舉辦有益社會的活動,讓我們的社會更加美好,因此提供活動帳篷,以供各界申請使用,而為使此立意能嘉惠更多團體,故期盼各單位於使用期間加以愛惜、保護!
貳、帳篷規格【阿里山帳】
| 尺寸 |
面積(坪) |
寬(A) |
長(B) |
柱高(C) |
頂高(D) |
| 3 m×3 m |
2.7 |
3 m |
3 m |
2.2 m |
3.4 m |
參、帳篷借用程序

肆、帳篷施工方式
一、運送、搭設、拆除:本公司全程委託「經順公司」進行運送等施工(並含沙包袋、營釘等配件施工,
加強帳篷之固定。)
※以上係指「借用申請單」所申請之數量為主,若臨時增加帳篷之數量,需由借用單位自付帳篷之租金
全額。
二、帳篷搭設及撤收時間:活動前一天或當天進行搭設,並於活動結束後當天進行撤收。
※ 搭拆時間以「借用申請單」為準,事後若有更改時間,需於活動前三天告知。
伍、運費計算方式
每場次借用,本公司收取運費新台幣2,100元(包含搭設、撤收施工費用),借用申請通過後一次繳交。
陸、帳篷賠償
一、損壞遺失:借用單位借用後,應負責借用物之保管及維護責任,若有因不當之人為因素,而使本公司
之借用物品遭致破損、嚴重髒污或遺失者,將依照原價賠償。
二、臨時取消帳篷借用之約定
(一)借用後,於搭設施工前24小時內通知取消者,借用單位應自付帳篷租金全額之5%。
(二)搭設施工中或完工時取消者,借用單位應自付帳篷租金全額之80%。
(三)若在申請程序完成後,因借用單位臨時變更活動行程,造成成本增加,則增加成本須由借用單
位負擔。
三、借用期滿,借用單位應立即將出借物返還本公司,借用單位若延遲返還時,本公司得自延遲之日起,
至實際返還之日止,向借用單位請求每日每頂帳篷新台幣200元之懲罰性違約金。
柒、活動後一週內,請寄活動相關「照片二張」,提供本公司做為存檔之用。
※ 地 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77號12F
※ 聯絡人:行銷企劃部 整合行銷課 徐筱棋 02-27051380分機2760
※ 備註:帳棚租借若有需要退訂或修改資料,請於三天前告知,否則其費用將照常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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