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本推動高齡者居住安定之相關政策
日本為因應高齡化社會的急速發展,於2001年4月公布「確保高齡者居住安定法」,並於同年10月全面施行。該法立法原意係因日本過去主要以中央、地方政府及住宅公團等公部門提供高齡者住宅,惟所能提供的住宅數量有限,且因泡沫經濟後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預算無法持續因應快速高齡化社會對於高齡者住宅的龐大需求,因此制定該法,作為相關政策實施的依據。
(三)政策方向
1.重視民間市場:以民間為主力投入高齡者住宅的新建及改造。
2.重視既有住宅再利用:透過改建、收購等方式,有效利用大量的既有住宅存量。
(四)實施策略
1.建立高齡者專用出租住宅市場。
2.促進高齡者住宅的有效供給。
3.建構適合高齡者居住的住宅環境